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规划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高琦琳    
发布时间:
2024-11-01    
点击次数:
10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材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启动2024年校级研究生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出版发行,使用效果良好,拟修订再版的教材;或已使用多年,教学效果优良,拟改编为教材正式出版的讲义。教材对应课程须列入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

2.教材建设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机融入思政元素,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

3.教材内容应紧跟国际学术前沿和时代发展步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4.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我校全职在岗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师德师风优良,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材编写工作,应主讲申请教材所服务课程2轮及以上。

5.同一项目负责人(主编)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2022年校级研究生规划教材建设立项且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得申报。

6.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配套实验或数字化教材、教师用书与学生配套用书等)以及系列教材原则上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二、重点支持领域

1.重点支持已出版且发行量大的教材进行修订再版。

2.重点支持省级及校级研究生课程类建设项目对应的教材,包括省级及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山东省研究生精品/优质课程、山东省精品/优质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项目、校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等。

3.重点支持列入国家《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附件1)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附件2)中课程对应的教材。其中学术学位教材应充分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及科研进展,有利于实施研究性教学和启发学术创新思维,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专业学位教材应充分反映本行业产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和实践创新成果,将真实项目、典型工作任务、优秀教学案例等纳入教材,将职业标准、执业资格、职业伦理等有关内容要求有机融入教材。

4.重点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融媒体)教材以及数字教材。

5.重点支持在教学、科研方面有较高成就,或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并具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或名师编写或修订的高水平教材。

6.重点支持跨学科、跨学院、校政企所联合申报的教材。

7.重点支持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

三、申请材料

1.新编教材需提交材料:

1)申报书(附件3,签字盖章的PDF版);

2)编写大纲(包括目录结构、知识点、重难点、学时安排等);

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

2.修订教材需提交材料:

1)申报书(附件3,签字盖章的PDF版);

2)修订说明及修订大纲;

3)原教材;

4)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

如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或数字教材,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视频、案例、在线练习、前沿知识与技术等线上教学资源。

以上材料按顺序编号,汇至同一文件夹内,并做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学院+主编姓名”。

四、申报流程

1.教师申报。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院部提交上述申请材料。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117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E1107办公室。

2.院部推荐。院部党委对教材选题、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院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查,确定推荐教材名单(需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全部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4,Word版和签字盖章的PDF版)报送研究生院,邮箱linliang@upc.edu.cn。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院部推荐教材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研究生规划教材立项名单。

五、其他

1.请各院部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十四五”研究生教材建设规划、学位点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全面统筹本单位教材建设,精心组织本次教材申报推荐工作。

2.教材建设周期为2年,须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教材正式出版,逾期未完成者取消立项资格,项目负责人(主编)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学校研究生规划教材。

3.学校将对立项教材提供编写资助和出版资助,资助方式和资助经费另行通知。

4.教材编写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知识产权、版权及使用权等有关规定,如因抄袭、擅自更换版权和使用权等引起的法律争端,由项目负责人(主编)承担。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建设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梁琳,电话:8698379813127063126,邮箱:linliang@upc.edu.cn

 

附件1-1-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附件1-2-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附件1-3-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附件1-4-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附件2-1-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附件2-2-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规划教材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