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盘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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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盘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将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27日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盘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个人自查阶段:2021年11月17日-22日 学院复核阶段:2021年11月23日-27日 统计上报阶段:2021年11月28日-30日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