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 19号)文件要求,现制定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2年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成果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遴选工作小组包括学院主管领导、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工作小组统筹规划、具体负责全院推免相关工作。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李华昱
副组长:宋弢 王玉平
成 员:庞善臣 宫法明 吴春雷 李克文 郑秋梅
孙运雷 张俊三 刘新平 李昕 王雷全
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及材料审核工作小组
组 长:郑一
成 员:肖军弼 郭磊 宋继志 王斌 杨劭辉
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
组 长:宫法明
成 员:孙岩 陈继东 毕玉成
二、推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符合全面发展、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修完并通过前3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对学业成绩特别优秀或确有学科专长的学生,或申请辅导员推免计划中学生工作特别突出的学生,必修课程中不及格门数不超过1门,但无欠学分情况。
4.本专业学业成绩原则上列专业前50%。
5.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60分;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专业学生,其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2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
(一)普通类推免生
1.学生同时满足推免条件1-5,可提交推免申请。
2.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予以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3.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其他类推免生
1.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推免条件中1-5各项要求。
2.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3.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按照《关于做好2018级本研一体班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
4.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在读期间参加国家级比赛表现突出的,同时满足推免条件1-4,可向其所在院部提交推免申请。
5.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
四、申请材料
1.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根据申请推免的不同类别网上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上传证明材料。
2.学院“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及材料审核工作小组”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补充完善相关学生信息、上传成绩单,并进行初审,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推免条件。
五、推免名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2022年研究生的普通名额共55名;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名额补偿专项推免计划(面向软件工程专业学生)1名。
学院参照学校指标分配原则,统筹考虑各专业应届本科生人数、专业建设情况等方面,确定各专业普通名额分配如下。
本科专业名称 | 毕业生人数 | 普通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23 | 22 |
软件工程 | 133 | 22 |
物联网工程 | 70 | 11 |
合计 | 326 | 55 |
六、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1.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组成。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其中,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2.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要求。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0分;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0分。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在数字石大e站通中提交推免申请,并注明综合发展素质相关项目、上传证明材料,通过院校两级审核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具体见“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教务处通知中的附件2)。
七、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
根据推免工作时间节点,学校和学院公布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及具体实施细则。
2.思想品德考核
综合考察学生平时表现、并通过师生访谈、相关材料查阅等形式,学院“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荐。
3.综合发展素质材料审核
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提交至学校进行公开答辩。无综合发展素质项目的学生,无须参加答辩审核。
针对非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竞赛获奖证书未在要求时间点之前获得的情况,可以提交竞赛组委会官方开具的参赛和获奖证明函,经学院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上传材料。
4.确定推免资格。
(1)普通类推免生。学院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当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院安排学生本人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其他类推免生。
①申请推免担任辅导员的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查、综合评价,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原则上学院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4人;
②理科实验班学生向荟萃学院提出推免申请,由荟萃学院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③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④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名额补偿专项推免计划
根据“关于接收‘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攻读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函”相关要求,国防科技大学给予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专项计划1名。该计划学生为符合我校推免条件、且未能取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该生从软件工程专业普通推免生候补名单中,按照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接收要求和学生本人意愿,按序择优遴选。
5.公示推免名单。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八、学术专长界定说明
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
1.竞赛获奖。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科技竞赛省级最高奖及以上,团队成员本科生中国家级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其他等级奖为负责人;获得学校认定的全国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5位。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名单之外的全国竞赛获奖,需要校院两级对竞赛的类别进行认定。
2.科研成果。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收录期刊、CSSCI收录期刊、CSCD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会议论文及增刊除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九、工作日程
1.9月10日,学校布置推免工作,分配推免名额。
2.9月11日-12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审核后及时向学生公布实施。
3.9月13日-14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学生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
4.9月16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材料、《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名单》(教务处通知中的附件3)报送至学校。
5.9月18日前,学校组织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并对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推免系统予以公示。
6.9月22日,确定推免生名单,将《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教务处通知中的附件4)报送至学校,并予以公示。
7.9月24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省招办审批。
十、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同时,认真组织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推免要求,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国家推免系统增设上传成绩单功能,加强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
3.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须实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申诉(监督电话:86983322)
5.推免工作中其他相关问题由“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