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青岛市科研院所外部理事人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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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青岛市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建立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青岛市科研院所外部理事人才库,青岛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外部理事人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人才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诚信勤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履职记录; (二)一般应为关心公益事业发展的服务对象、省市内乃至全国知名业内专家,或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三)具备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或具有科研院所运营管理、科研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或法律等某一方面专长; (四)熟悉科研院所所在行业的管理及运营; (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任职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七)担任外部理事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择优推荐。由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院部审核后,统一于7月17日上午10点之前提交附件1《青岛市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科研院所外部理事人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纸质版一份,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二)组织评审、建立完善人才库。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入库人才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纳入外部理事人才库,并书面通知我校。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集中征集结束之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随时提交入库申请。 (二)已入库人才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告知学校,再向市科技局提出更新申请。 (三)外部理事库实行动态管理,已入库人员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将调整出外部理事人才库。 (四)联系方式。科技处科技开发部:臧泽威;电话:86981833;邮箱:zangzewei88@163.com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科技处 2017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