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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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近日收到青岛市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有关通知,我校有关项目可以通过青岛市科技局推荐上报,具体申报受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申报单位应针对指南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详见科技部网站公告公示),紧密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2.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项目技术负责人需为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可不计入)。 3.请拟通过青岛市科技局推荐的单位于2014年7月8日以前将选题及项目申请书的纸质材料报送到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准备10分钟的PPT以便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咨询论证,逾期将不予推荐。 其余不明事宜请联系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梁昌国 左利云 联系电话:0532-86983265 科技处 201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