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组织2014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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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结题验收项目是指项目完成日期为2015年1月及以前的青年基金、前沿交叉基础项目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科技专项类项目结题验收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日期在2015年1月以后的项目如果已完成研究任务、取得计划任务书约定的预期成果且满足《管理办法》结题要求的项目也可以申请结题验收。 2.所有结题验收项目,需按要求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在完成研究内容总结和经费决算后,向本单位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3.结题验收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自行组织,但须采取会议汇报的形式,专家组成员5-7人,其中至少有2人为校外专家。结题验收工作计划和专家组名单报科技处审核同意后,再组织会议,届时科技处将择情派员参加。 4.所有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要求项目经费零结余,若有结余经费按规定退回学校,作为下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经费。 5.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继续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报告说明未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项目延期最多为1年,延期1年还未能结题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项目组负责人3年内、成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计划各类项目。 6.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材料:单个项目《结题报告》(命名格式:结题报告-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项目成果汇总表、2014年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2)纸质材料:单个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胶订,需按照“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必要证明材料)、结题项目验收结论表。 7.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29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科技处。 8.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资助经费分配的依据。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科研科:81837 tsc1980@upc.edu.cn 文科办:83266 gmh1973@upc.edu.cn 科技处 2014年12月3日 注:学院结题验收工作汇报会将于12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尽早准备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