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技处--关于征集与有关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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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技部合作司关于科技创新合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现重点针对与东盟10国、中亚5国、南亚国家、俄罗斯和蒙古合作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征集项目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时限:2015年和未来3年拟启动和实施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2.合作国别:东盟10国、中亚5国、南亚国家、俄罗斯和蒙古。 其中,东盟10国包括: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中亚5国包括: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南亚国家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阿富汗和马尔代夫。 3.项目需具备相应的合作基础,双方具备相应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并有良好合作互信,已与外方合作伙伴签订或即将签订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4.与独联体国家开展的合作项目请按照保密规定报送。 5.2015年3月份学校已经组织过一次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建议征集,请各院部重点通知上次已经提交过项目建议的相关老师(见附件),若符合本次项目时限、合作国别、合作基础等要求,请形成项目建议(见附件),于5月18日17:30前将电子版提报到zangzewei88@163.com。 联系人:臧泽威 联系电话:86983265 电子邮箱:zangzewei88@163.com 科技处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