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新兴产业创新能力,壮大产业规模,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现启动省2015年科技重大专项(新兴产业)(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详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5年山东省科技重大专项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项目重点支持方向的通知》。(附件)
二、支持方式
根据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需要,择优进行扶持。同时积极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对专项中符合条件的优势单位和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科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重点支持方向要求。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或成果转化条件,科研实力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且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研发资金保障。优先支持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投入的项目。鼓励申报单位通过技术引进、与国内外科研机构联合研发等方式开展技术创新。
(四)申报单位“十二五”期间没有承担过方向相同或相似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五)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材料审核上报后不可修改,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
(六)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任务书指标不再调整。
(七)立项后承担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呈交科技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将审核后项目材料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8份,包括一份正本七份副本,必须在封面处标明,正本中的公章和签字须为原件。所有材料采用A4规格,双面打印(复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并在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主管部门(教育部)。
2、所有材料电子版。
(二)全部申报材料请于6月8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重大办1303房间。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恕不受理。
联系人:臧泽威
邮箱:zangzewei88@163.com
联系电话:8698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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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