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技处--关于推荐2015年度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励人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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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单位: 2015年“孙越崎科技能源奖”推荐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专业要求 各单位限推荐“能源大奖”1名,“科技青年奖”1名,学校择优推荐“能源大奖”、“科技青年奖”各1名。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管道储运、装备制造领域的科技或教育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能源大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长期从事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在石油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石油科技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提出的理论和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对石油工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2. 在石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取得创新成果,解决了石油工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得到石油科技与教育界的公认,并有相应证明。 (二)推荐科技青年奖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热爱石油科技与教育工作,在科研中有重大创新;在科技实践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 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应有相应证明。 3.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材料 “能源大奖”、“科技青年奖”报送推荐表和主要证明材料。推荐表一式5份,推荐表应将其主要技术成就和贡献要点阐述和说明清楚;主要证明材料一式1份,主要包括奖励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重要著作或论文(著作的封面或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及出处。不接受著作原件)、经济效益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推荐表与主要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应有申报人与申报单位信息。 四、推荐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10日前先将1份书面推荐材料(含附件)送交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待评审确认推荐人选后再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电子版推荐表用电子邮件发至lpy1980@upc.edu.cn。 五、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成果管理科,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 1.能源大奖人选推荐表 科技处 201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