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技处--关于评选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
作者: |
|
发布时间: |
|
点击次数: |
|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4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 (四)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六)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我校原则上限推荐1项成果。承担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0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0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0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0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六、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应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必要的处理后再申报。 (三)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四)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七、其它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方式:刘培勇 86981831 lpy1980@upc.edu.cn 科技处 2015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