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科技处-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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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5年度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进展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均需填写2015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网址:www.sdnsf.gov.cn),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进展报告的填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9:00至11月2日16:00. 二、项目结题 2012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2013年度省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5日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学校审核。 同时打印经费决算表,并去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附件中的结题报告模板,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三)纸质材料 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项目组在系统中导出结题报告,打印一式三份,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待项目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 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项目承担人可注意适当规避。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 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时间节点。截至2015年11月2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向科技处申请,若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应及时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 (四)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要求按照结题管理办法执行,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结题成果要求按合同执行。 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电话:0532-86981837邮箱:peihongyan@upc.edu.cn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2、山东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doc 3、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5、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6、应结题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15.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