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科技处-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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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发明人: 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启动,为开展好本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至多评出20项。 二、主要推荐程序及名额分配 (1)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10项。 (2)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3项。 (3)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4项。 (4)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1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3.我校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推荐函1份(纸件,附件2),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无推荐理由或超出推荐名额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3.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1、因我校作为专利权人只能申报2项中国专利奖,所以请计划申报本届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于3月31日前告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预期未与科技处联系的,视为放弃申报。 2、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 五、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2:推荐函.doc
科技处 201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