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学校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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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2013年度学校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本年度考核工作的原则、方式及内容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发〔2012〕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学校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2〕117号)执行。 二、考核期及考核范围 1. 考核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 考核范围:2013年12月31日前正式建制的二级单位和在册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日程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2013年12月19日,各二级单位到人事处领取职工年度考核表,核对应参加考核的人数。 (二)2013年12月27日前,各单位完成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工作并报送下列材料: 1. 职工年度考核表。 2. 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不合格或考核期内未受聘或受聘后离开工作岗位的在册人员详细情况说明。 (三)2014年1月6日前,完成对教学院(部)的单项评价和对经营性单位的经济效益考核,并将结果报人事处。 (四)2014年1月7日-8日分四个单元对各二级单位进行考核,地点设在逸夫报告厅。 四、相关说明 1. 各单位确定一名考核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考核结果的填报。通过数字平台登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完成 (http://i.upc.edu.cn,帐号:身份证号码,X须大写;密码:身份证号除X之外的后6位数字)。 2. 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东营校区综合办公室(东营校区机关党委)、东营校区教学工作办公室、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和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列入管理服务性部门参加考核,更名单位仍按照2012年分组情况考核。 人事处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