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0〕4号)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青开管字[2011]16号),现组织开展2013年度青岛市和黄岛区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资助范围:
青岛市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含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在2013年度内提交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以专利申请日为准),2013年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及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准),专利权人联系地址为青岛校区地址。
二、申报材料
1、属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收据,通过代理申请提交代理费收据复印件;
2、通过PCT途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新申请的国外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缴费收据、
3、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4、通过PCT途径获得的国外发明专利,提交专利权证书;
5、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登记地址为青岛校区地址),提交登记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同一个专利的受理通知书和收据的复印件钉在一起。申报人填写“2013年青岛市专利资助申请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学院汇总后,报送签字盖章的纸件及电子版。
三、材料申报要求及其他事宜
1、请职务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于2014年01月0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原件和复印件要分别按照“2013年青岛市专利资助申请情况统计表”中的专利顺序排序,整理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2、今后职务专利申请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职务专利申请书”(科技处主页文档下载栏下载),统一到科技处成果科登记备案,未登记者不予办理相关事宜。
3、其他事宜请与成果科联系。联系电话:86981831,电子信箱:kcg@upc.edu.cn
科技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