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事处――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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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1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 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4.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推荐数量 根据《通知》规定,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1人。 三、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情况一览表1份、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 份。表格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加盖学院公章,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软件请登陆北京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技术支持电话:010-83065045\6\8。 2.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的电子版和电子数据文件,文件由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一人一档,格式为rpu;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xiangxy@upc.edu.cn。 3.各单位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排序推荐,于2014年6月16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对照选拔条件,经专家评议后提出推荐人选。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入选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人事处 201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