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将组织开展2022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认定产业领域 主要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现代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符合《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我校作为中央驻青机构及市直企业的工程研究中心可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 (三)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的内容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我校限报2家,自主出具推荐函。 (四)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中必须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5〕95号)和《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国统字〔2015〕95号),企业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情况应与107表一致。请指导企业高度重视107表填报工作(2021年度107统计表上报截止日为2022年3月10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应与107表一致。 (五)计划申报单位,请于3月22日前,将按照《附件2:申请报告编写提纲》格式,首先向学院提供1000字以内的申请报告简要提纲,发送到chenjd@upc.edu.cn供学院评审,择优推荐。所有申报材料2022年6月1日(星期三)最终报送市发改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