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 18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1年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成果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统筹规划、具体负责全院推免工作。
组 长:李华昱 副组长:杨武成 成 员:宫法明 庞善臣 李克文 段友祥 梁 鸿 郑秋梅 邵明文 刘新平 孙运雷 张俊三 李 昕 张琼声 马少龙
组 长:马少龙 成 员:焦麟钫 肖军弼 王斌 罗 琳 张学敏
组 长:方召杰 成 员:孙 岩 陈继东 毕玉成 二、推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对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学业成绩位列本专业前10%以内)或确有学术专长者(参照第八部分进行界定),或申请辅导员推免计划中学生工作特别突出的学生,其必修课不及格记录可放宽至不超过2门次,但无欠学分情况。 4.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426分;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专业学生,其相应语种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本专业学业成绩原则上列专业前50%。 三、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1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 (一)普通类推免生 1.学生同时满足基本条件1-5,可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 2.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学生所在院部予以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3.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其他类推免生 1.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推免条件中1-5各项要求。 2.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3.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 四、申请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成绩单(学院统一提供)。 3.体现学术、外语水平或其它专长的成果证明材料(原件或扫描件)。 五、推免名额 学校下达给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2021年研究生的名额为53名,参照学校指标分配原则,统筹考虑各专业应届本科生人数、“一流”专业、学科评估结果、专业建设情况等方面,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六、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其中,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加分项不超过40分;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20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0分。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向其所在院部提交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通过院校两级审核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具体见学校教务处网站发布的“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 七、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召开学生大会,公布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及学院具体实施细则。 2.确定参加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名单。“学院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及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学生思想品德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提交至学校进行公开答辩。无综合发展素质项目的学生,无须参加答辩审核。 3.确定推免资格。 (1)普通类推免生。学院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当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院应安排学生本人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其他类推免生。 ①申请推免担任辅导员的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查、综合评价,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原则上学院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4人; ②理科实验班学生向荟萃学院提出推免申请,由荟萃学院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③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4.公示推免名单。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八、学术专长界定说明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学生认定为具有“学术专长”: (1)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科技竞赛省级最高奖及以上,团队成员本科生中国家级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其他等级奖为负责人;获得学校认定的全国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5位。学校认定学科竞赛名单之外的全国竞赛获奖,需要校院两级对竞赛的类别进行认定。 (2)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收录期刊、CSSCI收录期刊、CSCD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论文(会议论文及增刊除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九、思想品德考核办法说明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品德修养、社会公德、学习目的、学习态度、法制观念、集体观念、团结互助、社会活动和劳动态度等方面。 2.考核方法 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及材料审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十、工作日程 1.9月24日-25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审核后及时向学生公布实施。 2.9月26日-27日,各院部组织学生报名,并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 3.9月28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材料、《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名单》报送至学校。 4.9月30日前,学校组织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并对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推免系统予以公示。 5.10月2日,学院确定推免生名单,将《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报送至学校,并予以公示。 6.10月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省招办审批。 7.10月8日以后,推免生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十一、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对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免。 4.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须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反映(监督电话:86981516)。 5.推免工作中其它相关问题由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