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技术支持作用,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化活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7]1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预算工作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度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的; 2.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 3.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本市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 4.标准化项目的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项目已获得本市级政府部门其他资助奖励或补贴的,不再重复资助奖励。 (三)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应在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间。2017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项目,顺延到2018年度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2.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或证明等; 3.标准项目的特点及其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或说明,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4.标准审查评审会议的意见; 5.专业机构出具的标准查新报告及标准文本; 6.标准实施给本市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7.承担标准项目发生的经费明细; 8.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9.未获得本市政府部门其他资助奖励或补贴的声明; 10.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二)申请其他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 2.标准化项目确认文件或证书、证明等; 3.项目实施给本市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4.项目未获得本市政府部门其他资助奖励或补贴的声明; 5.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节点 1、请符合2017年度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申报条件的各科研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并填写电子版《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2、对于2017年10月1日以后完成和2018年计划参与标准化项目的单位,请填写电子版《2017-2018年度标准化项目调查表》(见附件4); 3、请各单位科研人员将以上材料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电子版请发送至shanbl@upc.edu.cn。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1: 科技处 2017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