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处--关于征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重点研发任务建议的通知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要求,科技部面向有关部门和地方征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优先启动的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并将对需求重大、共识度高、前期基础好的任务建议凝练成重点专项,在按程序统筹报批后纳入计划给予支持,在2016年优先启动实施。为更好引导高校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做好建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结合本次征集的8个重点方向内容(详见附件1),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进一步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组织力量,加强校校、校所、校企间的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重点研发任务建议。
2.在“凝练需求、聚焦重点”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注重同前期科技项目和计划的延续性,有效衔接目前正在开展的高校科技“十三五”规划战略研究。所提任务建议需要针对不同研发任务特点,加强顶层设计,从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纵向研发链,以及横向协作的产业价值链进行全链条一体化设计,并具有成为重点专项的潜质。对于单项技术攻关或某一方面的具体建议,要及时加强同国内优势单位沟通,纳入相关渠道进行推荐。
3.所提任务建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边界清晰、5年内的任务目标具体明确;二是要遵循研发和创新的规律特点,清晰说明需要攻克的关键科技问题、商业模式创新、预期目标和成效,综合考虑可形成的产业、产品、服务及市场(应用)前景;三是要提出解决科技问题的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项目、人才、基地建设的统筹;四是要提出经费投入的考虑。
4.所提任务建议内容包括重要意义、研究基础、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预期成果形式、组织保障五个部分,每项任务建议文字不超过5000字。
5、建议人需填写《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填报信息表》(附件2),《重点研发任务建议文字材料》(格式见附件3)。
6、征集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统一汇总排序后填写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请于3月11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uoliyun@upc.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楼1303房间)。
联系人:左利云
电 话:86983265
科技处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