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技处-关于统计发放2015年度论文、专利和标准奖金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中石大东发〔2015〕23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5年度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的SCI、EI检索论文、授权的职务专利和颁布的标准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所需报送材料
1、论文
(1)SCI、EI检索论文
SCI、EI检索论文原则上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检索结果为准,由于前期各单位已经进行论文认领,所以本次奖励以已认领的SCI、EI检索数据库为准(见附件1、2),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数据库中2014年度大类分区为准(查询网址见下方),由论文第一作者确认所检索论文并提出奖励申请。
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已调离我校工作的教职工不在奖励范围内。
同一篇论文同时被SCI、EI检索的,就高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对于前一年被EI收录今年被SCI收录的论文,若上一年度已申请过EI奖励奖金,今年SCI奖励将按照奖励政策只补发差额,并做好备注。
(2)高被引论文
高被引论文是指截止到2016年6月五年内发表且单篇SCI他引次数超过30次(含)的论文。
若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为论文的第一作者且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由论文的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并提供论文复印件及SCI他引次数证明原件1份。
若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为论文的作者但不是第一作者,且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署名单位,由论文中我校排名最靠前的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提出申请,并提供论文复印件及SCI他引次数证明原件1份。
2、专利
(1)授权职务专利
职务专利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专利权人。由发明人提出奖励申请同时报送专利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统一送档案馆归档管理。已存档的专利不需再报送证书原件,已存档专利信息见附件6。
专利第一发明人须为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第一发明人已调离我校的教职工不在奖励范围内。
(2)已转化职务专利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已成功实施许可或转让的职务专利,由专利第一发明人提出奖励申请。
3、技术标准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颁布的技术标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起草单位,由标准第一起草人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交正式颁布标准的复印件1份。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科研秘书负责本学院各类申请的审核和汇总工作,通过审核的各类成果,需报送汇总表纸质材料,由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研究生的成果奖励材料请报送至研究生院602-1房间),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
2.凡今年申请论文和专利奖励的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者视为未提出奖励申请,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科技处审核。
三、时间要求
1、各单位公示时间:6月8日-6月15日,公示内容包括论文检索及分区情况,高被引论文SCI他引次数等。
2、相关部门受理时间:6月16日。为了保证奖金能及时发放,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按时将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
四、其他事宜
1、SCI论文分区查询地址
公众账号:upc_office
密码:upchdkjc1831
2、如有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电子信箱:kcg@upc.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世光
联系电话:86981515
电子信箱:zhousg@upc.edu.cn
附件:
1、SCI检索论文
2、EI检索论文
5、技术标准奖励模板
科技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