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学生党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原则 本次评选拟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学生党支部若干,择优推选。由各党支部结合本支部实际推荐,不分配名额,无合适对象也可不推荐。 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总体原则,将最优秀的人选推荐上来。推荐人选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严禁平均主义。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生党员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正式党员。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取得较好成绩。 4.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6.原则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 (二)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1.直接从事学生党建工作的教师和各支部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学生党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做好学生党员的组织发展工作和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4.密切联系学生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有特色的工作,群众口碑好。 (三)先进学生党支部 1.校级荣誉以上优秀党支部不重复参评。 2.能坚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年级)团结进步。 3.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措施得力,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成效明显。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整体素质较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有健全的党建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党员发展严格规范,支部内部民主氛围好,凝聚力、战斗力强。 5.所在班级(年级)学风优良、和谐稳定。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各党支部根据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在认真酝酿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本支部推荐名单。 (二)申报。各党支部组织填写《优秀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和《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连同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于6月15日前报学生党总支,除事迹材料外各一式两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807871181@qq.com。 四、有关要求 做好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工作,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真正将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推选出来,确保表彰对象事迹真实过硬,经得起检验。 未尽事宜请与计通学院学生党总支联系。 联系人:曾星杰;联系电话:86981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