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admin 时间: 2015-12-03 点击次数: 225

 

关于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工程教指委[2015]38号
 
各培养单位:
自2009年全面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已涌现出一批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做好实习实践工作是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促进企业了解、参与和支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5年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第三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5年12月1日至7日期间, 按照“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将以下材料递送教指委秘书处,本次递送的材料均为电子版。
一、材料名称要求如下: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具体内容见附件二),pdf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pdf;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具体内容见附件三),excel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xls。
以上两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培养单位代码。
  
二、申报及材料报送要求
  1.为提高申报成功率,请申报者对照“附件一”中的评选条件进行申报;
  2.为了给学校以一定的时间整理上传,请申报者务必在12月7日10时前,将纸质版《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附件二,最后一页签名盖章),报送至专业学位管理办(办公楼0607),将同时将“附件二”和:“附件三”电子表格发送至yujixian@upc.edu.cn
   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联系人:俞老师 86980961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Ο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注:因时间紧张,请想申报的务必于本周五上午下班前先报名给我,然后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请于2015年12月7日(下周一)上午9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到教学办,同时提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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