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参赛作品校内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参赛作品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第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学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人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研究生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已获得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1.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2.艺术作品类:一般适合翻译硕士研究生,成果包括创作与翻译作品等。 3.案例报告类:适合各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等,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四)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于10月25日前将《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申报推荐表》(附件2)、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以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 申报成果不能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学院初审。由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本学院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择优(排序)推荐。并于10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本单位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推荐表)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6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xwb@upc.edu.cn。 (三)专家评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成果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参评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网上申报。经公示无异议者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若有未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梁琳,0532-86980961。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以系统模板为准).doc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申报推荐表.xlsx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学院审核要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