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际会议预报和报批手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坚持会议预报制度。会议预报制度旨在限制重复举办相同的会议,防止出现先对外承诺后申报的现象。2020年国际会议预报既包括拟在2020年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也包括须在2020年对外承诺或申办的国际会议。 2. 注意区别国际会议预报和申报。国际会议预报仅需提供拟举办(或申办)会议的简单信息,未经预报的国际会议将不能申报。国际会议申报要求会议举办单位须在开会日期前不少于四个月时限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3.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预报工作。国际会议分为一般性国际会议和重大国际会议。重大国际会议必须预报,需提前一年预报至教育部,逾期不可补报。教育部经核实汇总后将报外交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备案。未经预报的重大国际会议在正式申报时将不被批准。 4. 提高国际会议实效。举办国际会议要目的明确、主题鲜明,不得举办内容重复、空泛的国际会议。要严格控制会期、会议规模和会议规格。中外参会代表的比例应适当,不得利用举办国际会议之名行创收营利之实。经批准举办的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规模、举办时间、邀请人员名单等关键要素,要切实做好会议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按规定时限要求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议总结和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限报送以往会议总结和材料的,视情况与受理新会议申请挂钩。会议申办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会议批件确认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规格、规模举办会议,如有任何变化,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再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上级部门申请。任何擅自更换办会时间、地点和会议规格、规模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报方法: 1. 申请人注册登陆“中国教育系统学术会议云平台”(网址:http://econf.hust.edu.cn)填报预报材料,按照系统指示填报信息并上传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2020年国际学术会议预报表》并交所在单位。 2. 各单位汇总《2020年拟申报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电子版于2019年10月28日发送至liulina@upc.edu.cn,纸质版《2020年国际学术会议预报表》交至行政楼1209室。 3. 会议举办结束后一个月内,请登陆云平台在线提交会议总结。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86961952 QQ群:884624318
附件1:《国际学术会议报批系统预报申请说明》 附件2:《重大国际会议的界定》 附件3:《2020年拟申报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