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48号)精神,部分学科需要补充评审专家。请各单位根据附件1中的具体学科专业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岁。 2、为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 二、注意事项 1、院士、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5、一等奖前3和二等奖前2完成人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入库,不用申报。 2、专家确认填写信息后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已入库或已由其他单位推荐的专家,不需要重复申报。 3、请于12月8日16:00前,将增补专家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联 系 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电子邮箱:shanbl@upc.edu.cn
科技处 2017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