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届中华环境奖的通知

作者: 陈继东 时间: 2017-11-01 点击次数: 35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第十届中华环境奖评选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中华环境奖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接受环境保护部的业务管理,每两年评选颁发一次,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

中华环境奖设“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五类奖。每类奖评选不超过5位获奖者,其中设不超过一个中华环境奖,奖金50万元人民币;其余为中华环境优秀奖,每个奖金10万元人民币。

二、推荐条件

(一)所开展的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所开展的工作符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战略;所开展的工作能够使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相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中国境内开展的项目与活动,或对中国境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显著推动或深远影响的工作;申报者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

(二)各奖项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三、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于1113日前将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后择优推荐。

四、联系方式

地址:办公楼131304房间,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联 系 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电子信箱:shanbl@upc.edu.cn

 

附件1:《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docx

附件2:第十届中华环境奖申报须知.doc

附件3:第十届中华环境奖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4:第十届中华环境奖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5:第十届中华环境奖推荐表.doc

 

科技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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