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有关工作细则,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报到: 报到资格:GCT总分≥200分,且其它单科≥20分。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请见附件。 时间:2015年1月23日(周五)下午14:00 - 17:00 地点:工科楼B座243,院教学办公室 审查材料(详见附件:关于资格审查的说明):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全国联考准考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6、授予学士学位证明(此证明获得方法有四种:①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②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③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④2008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授予的学位证书信息,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7、交纳考试费用160元。 二、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第二阶段考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周六)8:30-11:3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工程硕士考生的基础知识结构、工程背景、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思维反应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小组专家当场打分,计算出每个人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周六)下午2:0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方法 考生应达到学校、研究生院的相关录取资格基本要求,学院将根据考生两个阶段的考试考核成绩,综合衡量其工作业绩和成果,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面试、笔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择优上报,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无学位的工程硕士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上报。我院拟录取的无学位人员不超过该领域录取总人数的1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GCT”总成绩/4)×60%+专业课成绩×20%+面试成绩×20% 四、本办法由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5年1月13日 附录: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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