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关于评选2016年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激发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创新与创优热情,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进行。为保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质量,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除导师推荐外还需2名研究生导师进行推荐。 二、评选范围为2015年12月与2016年6月获得我校学位的各类研究生,但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研究生论文不能参评。 三、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超过评选范围内本单位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超过评选范围内本单位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5%。 四、涉密论文不得申报。 五、各院(部)应于2016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在报送之前各院(部)须将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推荐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1份。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学位论文评阅书(包括导师的)、答辩决议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各1份,并按顺序装钉。 3.除上述纸质材料外,为进行论文外送评审,还需提供隐名制作的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将隐名论文中出现的导师和学生姓名用“���”代替,文档命名规则见隐名格式博士学位论文命名规则及数据表结构说明)和博士论文数据表电子版(格式见隐名格式博士学位论文命名规则及数据表结构说明)。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1份。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书》、学位论文评阅书(包括导师的)、答辩决议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各1份,并按顺序装钉。 (三)《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一览表》,由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 (注:推荐表、简况表、一览表均需提供电子版。) 六、根据我校财务处的相关规定,获奖研究生的奖金不再以现金形式发放,因此须将申请人银行账号(限填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填入《银行账号统计表》中,以确保奖金的顺利发放。 请各院(部)树立精品意识,本着“突出创新、严格筛选、科学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推选工作。 学位办公室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注: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是2016年9月30日。请想申报校优论文的导师及时通知学生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交到教学办,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附件: 10、 银行账号统计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