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署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2013年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强化岗位管理,完善评审程序,严格标准、条件和评审工作纪律;注重品德修养和业绩贡献;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二、评审范围 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六级及以上管理职员。 三、评审程序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按相应系列要求分别填写材料,并对自己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二级职改组资格审查。教学院(部)二级职改组主要由党政负责人及教授委员会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其他二级职改组主要由党政负责人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二级职改组严格按评审条件对参评人进行资格审查。 3.二级职改组评议推荐及公示。二级职改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对参评人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议推荐。 参评人的材料(含教案)和推荐排序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学校对反映的问题将责成所在二级职改组核查,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学校资格审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二级职改组评议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教务处负责审核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授课门数、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励、教学论文、教材、教学事故等;研究生院负责审核研究生教学和培养工作量、授课门数、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励、教学论文、教材、教学事故等;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审核留学生教学和培养工作量、授课门数等;科技处负责审核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励、所属专业研究论文等;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年均综合评教结果的排名认定;人事处负责审核参评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及任职条件等。 5.申报材料公示。学校将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6.同行专家鉴定。学校组织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将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著)送校外专家鉴定。学校委托二级职改组组织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聘请2名专家,建议有1名校外专家。当同行专家的鉴定结论出现明显矛盾或结论不明确时,可再增加1名同行专家鉴定。 7.学校破格晋升评议组评审。学校成立破格晋升评议组,组织破格晋升人员公开答辩,并择优向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 8.学校学科评议组评审。学校成立学科评议组,按照确定的指标数向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 9.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详细审阅参评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学科评议组和破格晋升评议组的评审意见,对评议组推荐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价,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指标数评审确定晋升人员。 10.公示。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术委员会反映。 11.公布结果。公示期满后,学校发文公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 四、有关问题说明 1.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申报者,由校长提名并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2. 聘用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事业编制的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对于企业人事代理人员,严格按岗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对已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委托学校代理评审。 3.评审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0〕235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60元;委托山东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60元。同行专家鉴定费用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00元。 4.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继续实行任职后的服务期限制度,按石大东发〔20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评审纪律 为维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杜绝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氛围,提出以下评审工作纪律: 1.参评人应按规定如实填报、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申报年限要求增加3年。参评人的申报材料由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评委,禁止参评人向评委送递申报材料,禁止参评人托人说情、请客送礼,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各级评审组织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严守工作纪律,应认真审阅参评人的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参评人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为参评人游说、拉票,不得接受参评人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参评人。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评审组织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专业技术职务摸底、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实行回避制度。各级评审组织成员有亲属参评的,本人应主动回避,不能参加评审会议。在同行专家鉴定工作中,实行师生回避、亲属回避制度。 六、工作日程安排 12月11日,上午召开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下午召开各二级职改组负责人会议,部署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12月12日至21日,各二级职改组传达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精神,确定各二级职改组成员名单并报学校备案;各二级职改组完成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推荐评审及公示;各二级职改组负责组织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12月22日至23日,各二级职改组根据时间安排,向人事处报送评审材料和申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材料。 12月24日至2014年1月9日,学校组织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工作;召开硕士研究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召开破格晋升评议组评审会。 2014年1月10日至11日,召开学科评议组评审会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会;完成送外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推荐工作。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职改精神,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评委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地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附件:关于报送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 关于报送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所需表格及附件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报送材料应履行的手续和要求 (一)各二级职改组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组长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各二级职改组按规定时间报送人事处。 (二)各二级职改组要填报《申报晋升高、中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和《晋升高级同行专家鉴定人员汇总表》各1份,并分别报送电子文档。 (三)申报学校有评审权系列高、中级职务的,由二级职改组作为呈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报至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学校无评审权系列高级职务的,由学校作为呈报单位,委托山东省有关部门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上报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真实;填写与打印材料要正规、整洁;填写时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漏填、漏报、缺页。上报材料中需要复印的一览表,按要求的纸张复印,并在左侧留出装订边;其它没有明确要求的上报材料均用A4纸张复印。 (五)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附件封面》统一用浅绿色纸张。 (六)上报材料档案袋必须坚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上要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呈报单位、从事专业、晋升方式、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等。 三、评审材料填表说明 (一)所有字体用宋体,大小要统一。 (二)填写内容主次分明,用编号分清层次。 (三)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四)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应按规定填写:“高校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辅导员系列”、“高教管理研究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出版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卫生技术系列”、 “中、小学教师系列”、“会经统审系列”等。 (五)校内有评审权的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呈报部门”一律填写二级单位的法定全称;送外评审的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单位”、“呈报部门”填写学校全称。 (六)“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符合评审条件要求),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七)所有时间填写格式:0000.00。 (八)全国职称外语时间及级别填写格式:200104A/90。 (九)“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2007年12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6年,填2007.12/6。 (十)“任现职以来近五年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十一)“拟申报教师类型”填写:“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 (十二)“晋升方式”填写:“自然”或“破格”。 (十三)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要求填写相应年限内的工作业绩。对于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及自然科学研究员、副研究员的,应填写近五年(200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作业绩。 (十四)“获得的专利、成果及受奖情况”栏的填写要求: 1.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2.“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例如:2000.04; 3.“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所有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4.“备注”填写: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 (十五)“发表、出版与岗位有关的主要论文、著作等”栏的填写要求: 1.填写发表在正式刊物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学术性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被SCI、EI、CSSCI、SSCI、A&HCI收录的要有检索证明;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例如:2000.04; 3.“级别”填写:统计源、核心期刊、一般期刊、SCI一区、SCI二区、SCI三区、SCI四区、EI 、CSSCI来源期刊、SSCI、A&HCI收录等;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5.注明期刊的卷期、专刊、增刊等情况; 6. “备注”填写:教学论文、科研论文等。 (十六)“承担的项目情况”栏的填写要求: 1.“项目类别”填写: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省自然基金、省社科基金等; 2. “备注”填写:教改项目、科研项目等。 (十七)“获得的专利、成果及受奖情况”、“发表、出版与岗位有关的主要论文、著作等”和“承担的项目情况”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按代表作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三栏中重复填写。 (十八)“教学工作情况” 栏中的授课层次填写:“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课程性质填写:“必修”、“限选”、“公选”等。 四、其他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各二级单位评审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