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研究生
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琦琳 发布时间:2025-06-03 访问次数:10

各位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根据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1〕24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2023级硕士研究生。凡我校在籍研究生均须参加中期考核。(根据《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1〕24号)申请延期同学除外)

二、考核时间

  本次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前。

三、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考核

要结合研究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通过班级交流鉴定,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 培养计划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

  3. 科研训练、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对入学以来在思想品德表现、业务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及自我评价。

  (二)班级鉴定

  由班委会负责对研究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

  (三)导师(组)鉴定

  由导师(组)对研究生的学习态度,科研工作、专业实践、学术交流、学位论文进展及综合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四)考核评定

  学院考核评定工作由各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组织,负责人分别为各个系主任。各系根据不同学位授权点成立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答辩,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综合导师(组)的评价意见,重点考核业务学习情况,评定考核结果。组长需为学位授权点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

  学生考核答辩采用PPT汇报形式,重点汇报取得的科研进展和结果演示,汇报时间5-10分钟,问答时间5-10分钟。

  (五)院部审定

  院(部)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情况汇报,审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公示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1. 学生、导师(组)及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认真阅读《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1〕24号)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程序。

  2. 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级:合格和不合格。研究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20%。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3个月后可申请第二次中期考核,考核程序及方式不变。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1)思想政治表现发生严重错误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或学术论文发表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有1门及以上学位课或2门及以上其他课程不及格。

  (4)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学位论文开题。

  (6)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

  4. 各考核工作小组于6月16日前将本小组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按学号排好后交至工科楼E1107,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六、联系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联系人:高琦琳

  电话:86981339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x

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