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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5年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者:姜春洁 发布时间:2024-09-06 访问次数:2730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 26号)文件要求,现制定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5年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免生成果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监督小组,遴选工作小组包括学院主管领导、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和教师代表,遴选工作小组统筹规划、具体负责全院推免相关工作。

  1.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李华昱

副组长:王玉平

成  员:吴春雷  孙运雷  张俊三  李昕  郑一

张卫山  马少龙  刘建航

  1. 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及材料审核工作小组

组  长:马少龙

成  员:王雷全 付文霞  宋继志  姜春洁  闫阳


二、推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符合全面发展、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修完并通过前3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对学业成绩专业前10%或确有学科专长的学生,或在申请研究生支教团、辅导员推免计划中学生工作特别突出的,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数或缓考课程未出成绩门数不超过1门,但无欠学分情况。

4.本专业学业成绩原则上列专业前50%

5.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60;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5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

(一)普通类推免生

1.学生同时满足推免条件1-5,可提交推免申请。

2.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予以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3.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其他类推免生

1.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推免条件中1-5各项要求。

2.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本研一体班学生推免按照本研一体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

四、申请材料

1.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根据申请推免的不同类别网上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教务处通知中的附件1),并上传证明材料。

2.学院“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及材料审核工作小组”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补充完善相关学生信息、上传成绩单,并进行审核,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推免条件。

五、推免名额

学校下达给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2025年研究生的名额共84名,包括2021本研一体班(人工智能类)20名,普通班64名。

参照学校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和2021级本研一体班(人工智能类)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充分考虑2021级各专业应届本科生人数比例和其他相关情况,确定学院4个本科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指标,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应届本科生人数

分配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

20

软件工程

111

19

物联网工程

66

11

智能科学与技术

80

14

合计

377

64

六、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1.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组成。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发展素质成绩组成,即推免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其中,学业成绩仅核算前3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初次修读成绩;综合发展素质包含社会实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

2.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要求。综合发展素质成绩最高不超过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100分;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各加分项最高不超过50分。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在数字石大e站通中提交推免申请,并注明综合发展素质相关项目、上传证明材料,通过院校两级审核、答辩后获得综合发展素质成绩。

4.综合发展素质成绩认定要求、认定流程等具体见“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教务处通知中的附件2)。

七、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

根据推免工作时间节点,学校和学院公布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及具体实施细则。

2.思想品德考核

综合考察学生平时表现、并通过师生访谈、相关材料查阅等形式,学院“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荐。

3.综合发展素质材料审核

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学生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后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

4.确定推免资格。

1)普通类推免生。学院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根据限额择优确定名单(含候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当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学院安排学生本人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其他类推免生。

 ①申请推免担任辅导员的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提出申请,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考查、综合评价,确定名单后予以公示,原则上学院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4人;

 ②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由荟萃学院、理学院确定名单并公示;

 ③本研一体班学生按照荟萃学院《关于做好本研一体班学生年度考核及2021级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学院《2021级本研一体班(人工智能类)学生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名单并公示;

 ④研究生支教团由团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名单并公示。

  1. 公示推免名单。所有推免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予以公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2. 注册报名。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八、学术专长界定说明

学术专长依照《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教务处通知中的附件2)中的“认定范围”相关要求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界定。

九、工作日程

1.93日,学校布置推免工作,分配推免名额。

2.96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审核后及时向学生公布实施。

3.97-10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学生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

4.911日前,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申请材料、《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名单》(教务处通知中的附件3)报送至学校。

5.914日前,学校组织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学生参加答辩,并将通过答辩审核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

6.919日,确定推免生名单,将《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教务处通知中的附件4)报送至学校,并予以公示。

7.92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免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省招办审批。

十、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同时,认真组织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推免要求,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国家推免系统增设上传成绩单功能,加强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

3.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4.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须实名向学院监督工作小组或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申诉(学院监督电话:86981327,学校监督电话86983322)。

5.推免工作中其他相关问题由“青岛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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