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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毕玉成 发布时间:2020-04-29 访问次数:1786

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硕士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2号,附件1);

(二)《各院(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

二、新增博导资格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4月29日-5月11日)

新增校内博导申请人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填报《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博导申请表》),新增兼职博导申请人填写《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准备有关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所申博士点负责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512日-525日)

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初审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资格推荐,基本程序为:

1.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按照要求逐一核对有关信息,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会议评审,综合评议申请人基本条件、学术水平、科研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有关学科发展需要,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  

3.学院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学院报送材料(526日)

《2020年新增博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按推荐排序列表,附件3);被推荐人《博导申请表》及其有关科研成果附件材料复印件。

以上须提供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

(四)研究生院审核和学校审批

1.研究生院对学院博导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指标测算。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排序。

3.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新增博导名单。

三、新增硕导资格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4月29日-5月11日)

新增校内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硕导申请表》,使用“e站通”服务平台或者学院自主制表),新增兼职硕导申请人填写《兼职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学院自主制表),并按要求准备有关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所申硕士点负责院(部)。

(二)院(部)审核推荐(512日-5月25日)

1.院(部)依据各自《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资格推荐,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

3.院(部)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三)院(部)报送材料(526日)

《2020年新增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含校内和兼职,附件4)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

(四)研究生院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新增硕导名单。

四、其它事项

(一)新增导师不允许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跨工程领域申报。

(二)学校基于“一张表”,在“e站通”分别开发了“博导资格评定”、“硕导资格评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申报系统。“硕导资格评定系统”可由院(部)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确定是否选择使用。

由申报系统生成的《博导申请表》、《硕导申请表》中相关数据信息均提取自“教职工个人信息中心”系统,申请人须在“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5)。

(三)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近五年是指从2015年1月至今,近四年是指从2016年1月至今,近三年是指从2017年1月至今。

(四)兼职导师原则上不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可根据实际需要与校内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

(五)所有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对于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模糊的成果不做统计。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视为违反师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六)院(部)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负最终责任。如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评定结果严重失实的,一经查实,将对责任院(部)进行相关处理。

(七)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也可从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下载(http://gs.upc.edu.cn/)。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981631

                      

                                                 

附件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doc

附件3.新增博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4.新增硕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5.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申请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分类目录.pdf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7日


说明:想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老师,请根据通知要求通过“e站通”进行填报,然后生成《申请表》下载打印签字后,于2020年5月12日前交到教学办。


其中:1. 申请博导的资格条件,请参照学校博导资格评定办法;

    2. 申请硕导的资格条件,请参照学院硕导资格评定办法:近三年是指 2017年4月1日---至今。



附件:(2019-9)关于印发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