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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发布者:陈继东 发布时间:2019-05-27 访问次数:1704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提高毕业设计质量,学院将按照学校要求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与检测方式

1.检测范围:原则上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均须进行检测,对于无法检测涉密涉权类等毕业设计,经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参与抄袭检测,毕业设计质量由导师负责审核把关,并填写《未参与毕业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统计表》(附件1),报送学院备案。

2.检测方式:通过学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上传后进行检测,技术平台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二、检测流程与时间安排

检测分为初稿检测和定稿检测两个阶段。

1.初稿检测:66日前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初稿,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将论文初稿上传至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同时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指导教师结合初稿检测结果对论文质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学生完成论文修改。

2.定稿检测:69日前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定稿,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将论文定稿上传至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检测。定稿检测结果将作为学生是否能够参加答辩的重要依据。

3.确定检测意见。610日前学院参考检测标准和处理办法,综合确定处理意见,并填写《毕业设计定稿检测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毕业设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意见表》(附件3)。

三、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1.检测标准

结果类别

定稿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处理办法

1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设计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认定。经认定无抄袭行为的,学生可申请答辩;经认定有抄袭行为的,学生须重新撰写论文,延期答辩。

3C类: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认定。经认定有抄袭行为但并不严重的,学生须重新撰写论文、直接进入二辩;经认定毕业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的,毕业设计成绩按“不通过”记载,需重做毕业设计。

3.结果申诉

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四、检测要求

1.学生应按要求及时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设计初稿和定稿(word文稿),毕业设计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题目”。

2.初稿检测和定稿检测均只提供一次机会,学生在上传论文检测前,需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

五、其他说明

1.抄袭检测仅能预防论文写作中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只作为各院部判断论文是否抄袭及抄袭程度的参考。

2.定稿检测论文将作为评阅和答辩环节的论文,学生须确保论文定稿中专业术语的准确性和语句通顺。

3.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必须在定稿检测中通过检测,并且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附件1未参与毕业设计抄袭检测情况表.xls

附件2毕业设计定稿检测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毕业设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