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学校决定集中受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对提出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的项目要认真筛选,择优推荐。
2.鉴定申请须提交的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2份;
(2)主要科技成果清单(见附件2)2份;
(3)鉴定报告一式2份;
(4)查新报告2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5)经济效益证明2份(见附件3),其中一份为原件。
3.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中所推荐的鉴定委员会专家要求:
一般由7名专家组成,任务下达单位和完成单位的专家不得作为鉴定专家,来自同一工作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2人,且7名专家的工作单位不得少于5个。
4.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11月10日前将2017年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邮箱shanbl@upc.edu.cn。届时,成果管理科将组织申请鉴定项目负责人进行鉴定材料准备培训。
鉴定申请所需提交的(1)-(2)项材料请务必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成果管理科,(3)-(5)项材料的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