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教[2013]45号)和《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与拨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国内和国(境)外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
2、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依照PCT规则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日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PCT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
3、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的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2017年1-6月份授权的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清单详见附件1);
2、取得国际检索的,需提交PCT国际检索单位出具的检索报告、《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PCT《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以及《PCT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复印件;
3、对取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的资助,需提交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材料受理及报送
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各专利发明人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7年8月21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附件1:2017年授权的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1-6月份).xlsx
科技处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