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2016年结题国家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结转事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6年依托我校承担的91项国家基金项目已全部通过结题。根据国家基金委和我校关于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已结题国家基金项目的结余经费可以留在原经费本上继续使用2年,2年后仍剩余的经费将按原渠道退回国家基金委。根据工作安排,近期集中受理该批次项目结余经费的结转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转流程: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发挥科研管理系统在网上办公、信息共享、档案电子化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工作将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完成,具体流程请参见:http://kjc.upc.edu.cn/s/104/t/251/1c/91/info138385.htm。
二、时间安排
1、6月27日前,项目负责人上传项目结题材料(基金项目只需上传“准予结题通知”,科技处将在工作日下班前集中完成在线结题审核,在线结题审核后才可办理后续流程)。
2、6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打印结余经费结转申请并报送院部科研秘书,各院部签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三、有关说明
1、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可以重新编制预算,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后续研究需要编制,不需要管理部门审批。
2、结余经费中劳务费的预算额度不得超过项目劳务费结余额度,其他科目不做限制。
3、“准予结题通知”扫描文件请联系所在院部科研秘书索取。
4、结余经费结转申请审批后,项目负责人需持“项目经费本”、“结转申请表”和“结余经费预算表”尽快到财务处预算管理科(办公楼209房间)办理相关手续,并尽快支出结余经费。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电话:86981837
科技处 财务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