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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技处-关于填报2017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青年基金项目(第一批)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陈继东 发布时间:2017-03-03 访问次数:46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青年基金项目(第一批)已完成立项,本批次项目为青年基金一般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有关要求,并尽快填报任务书。

1、任务书填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格式见附件2,请不要使用以前版本任务书)。

任务书填写应认真、规范、完整。对于不按要求填写任务书的项目,将暂缓立项。

项目研究期限:青年基金延续资助项目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资助金额见项目清单;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填写所属学院全称。

任务书电子版文件命名为“2017年自主创新青年基金任务书-负责人姓名”,并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后,进入“我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在“项目文档”内上传任务书电子版)。

任务书纸质材料需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胶订成册,封面统一为白色。申请书应作为附件一并装订(双面打印,申请书内容以申请提交版为准,不能再做修改)。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保持一致。

为配合财务进行项目预算额度控制,项目负责人另需同时报送项目经费预算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必须与任务书中预算一致),预算表上请注明财务帐号(可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查看)

任务书纸质材料由院部汇总并签章后统一提交,报送截止时间3月7日。

2、其他要求

经费预算应根据批准资助金额,在申请书经费预算基础上合理编制。资助经费不得购置常规性办公耗材或用品,不得购置通用性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其他科目开支范围及比例限制请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任务书的考核指标不得低于申请书的考核指标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仅限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文章中应明确标注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论文被SCI或EI收录,所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项目研究形成的成果必须标注,中英文标注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成果。

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计入项目绩效考核。

特别提醒:自主创新科研计划资助经费来源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根据相关要求,7月30日前应支出当年拨付经费的50%,11月30日前当年拨付经费应全部支出;当年拨付经费未能全部执行的,取消下一年度资助经费,预算执行问题严重者同时扣减当年拨付经费。扣减资助经费的项目不得降低项目考核指标。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1:2017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青年基金项目(第一批)清单.xls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书.doc

科技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