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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技处-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0-15 访问次数:497

 

各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5年度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进展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均需填写2015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网址:www.sdnsf.gov.cn),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进展报告的填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9:00至11月2日16:00.
二、项目结题
2012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2013年度省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一)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5日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学校审核。 同时打印经费决算表,并去财务处审计处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二)填报要求  
   请使用附件中的结题报告模板,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三)纸质材料
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项目组在系统中导出结题报告,打印一式三份,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待项目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 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项目承担人可注意适当规避。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 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工作,注意时间节点。截至2015年11月2日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向科技处申请,若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系统填写结题报告。
(三)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应及时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
(四)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要求按照结题管理办法执行,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结题成果要求按合同执行。
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电话:0532-86981837邮箱:peihongyan@upc.edu.cn
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2、山东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管理办法.doc
3、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5、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6、应结题项目清单
                                                                                      科技处
  20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