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科研动态
转科技处-关于申请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1-25 访问次数:119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我校2016年度项目申请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10时(届时系统申报功能将关闭,请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
2.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总体要求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ISIS系统使用事项
(1)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院部科研秘书申请设立账号,申请账号时需提供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邮箱地址(将作为登录账号,应使用常用邮箱,不要用雅虎邮箱)、技术职称。以下人员不需重新设立ISIS系统账号: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或已结题);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
(2)申请书填报时需要将已有相关成果通过“基金委成果在线”导入,为了缓解大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加载成果信息等操作有可能造成的网络拥塞,请项目申请人即日起即可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与本项目申请相关的个人成果以及项目组成员成果。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4)个人简历填写说明
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主要参与者简历(在读研究生除外)需下载参与者简历模板填写后上传;除非特殊说明,请勿删除或改动简历模板中蓝色字体的标题及相应说明文字)。
(5)学校规定的项目提交截止日期前,已在线提交项目如需修改,申请人可联系依托院部科研秘书退回
2、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1)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详见附件3)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2)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
(3)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合作研究负责人,合作研究内容等)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4)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依据)、单价≥10万元的设备费等内容应详细说明。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四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
3、项目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应对照《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自查表》(见附件1)逐项认真检查,杜绝因形式问题造成的基金委初审不通过现象。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打印的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和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成果附件不需要打印纸质材料)。
(3)报送学校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签章页及基金委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的附件请单面打印)、左侧简装(两个钉即可)
(4)申请人应按时向依托院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的签字页必须为签字原件,不能为复印件),并由院部统一报送科技处。
四、依托院部事项
1、各依托院部应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院部应在学校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前组织项目的专家把关和形式审查。请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安排
2各院部应在3月11日16时前将项目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五、受理信息公布。
基金委于2016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六、电话、网址
(一)各院部科研秘书联系方式
序号
院部
科研秘书
电话
邮箱
1.    
地学院
穆洋洋
86983073
yangmy666@126.com
2.    
石工学院
缪青维
赵晓燕
86981701
mouqw@upc.edu.cn
zxyzxy2009@163.com
3.    
化工学院
孙 伟
86981711
sunwei@upc.edu.cn
4.    
机电学院
徐春华
86983310
jdxzzb@upc.edu.cn
5.    
信控学院
马莉琴
86981335
maliqin@upc.edu.cn
6.    
储建学院
王昭钧
86981826
wangzhaojun@upc.edu.cn
7.    
计通学院
陈继东
86981339
chenjd@upc.edu.cn
8.    
经管学院
郝建玲
86983290
haojl@upc.edu.cn
9.    
理学院
张  锋
86983209
zhangfeng@upc.edu.cn
10.   
科研院
凌大为
8393176
ldw@upc.edu.cn
11.   
非常规院
梁昌国
86983191
kjclcg@upc.edu.cn
(二)科研管理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树成
电 话:86981837 18661437693(假期建议通过邮件联系)
邮 箱:tsc1980@upc.edu.cn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科技处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