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技处-关于开展油气开发专项“十二五”财务验收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课题(任务)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油气开发专项“十二五”财务验收审计工作的通知》(专项办【2016】3号)要求,为保证油气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油气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委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6年3月23日进驻学校开始对我校承担的油气开发专项开展“十二五”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我校承担的“十二五”油气重大专项任务(各学院清单见附件)。
二、审计依据
(一)《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
(二)《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财教〔2012〕277号);
(三)《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
(四)任务合同书和预算书;
(五)其它有关任务执行期间财务收支情况的资料。
三、其它要求
1、请各单位、任务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需准备资料清单见附件)。
2、审计时间为1周左右,请负责人安排好工作,此期间尽量不要外出。
3、其它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有关经费收支事宜请与财务处联系。
科技处联系电话:86983265
财务处联系电话:86983066
科技处 财务处 审计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