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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技处-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6-20 访问次数:106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改革发展为重点,着重加强创新驱动、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详见《2016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鼓励大科研单位进行合作研究,鼓励重大课题由多个单位或团队联合申报,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优先支持了解和掌握我省政策需求,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人员和研究团队。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限报1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项目的申报。 
      3.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0年以来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计划项目。
      4.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研究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需提交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情况。
      2.申报一般项目需提交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科技处按:此研究成果是今年的新要求,往年申报时没有该要求)
      (1)本年度一般项目申报,应提交已完成的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
      (2)阶段性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要求:提交字数在3千到1万字的研究成果。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沿性、前瞻性和学术价值,对策建议具有创新性、应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研究成果必须是具有原创性、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以相同或相似内容、题目已列入其他计划的不得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网上申报地址(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
      2.网上申报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申报者下载2016年版本申请书(注意:对比2015年的申请书,格式上有变化!),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后上传。科技处审核并推荐后,会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再进入系统下载申请书并打印(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通知附件下载中的申请书里(附件2),一些老师疑惑不知如何填写的内容,科技处已经代为填写。
      3.书面材料受理日期截止于2016年7月5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各院部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的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1)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须网上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
      (2)申报一般项目:须网上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申请书,上传阶段性成果报告。并报送纸质申请书2份、阶段性成果报告1份和基本信息表3份。基本信息表(相当于活页)内容和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和单位相关信息,并且按照注意事项要求认真填写,否则按评审不通过处理。
      4.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为准。未通过网上申报、推荐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推荐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5.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科技处按:形式审查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是否签字,字体格式是否正确,个人单位信息是否泄漏、课题组成员是否超标等),不得申报。
      五、其他事项 
      1.软科学办公室与研究人员对立项项目成果拥有共同所有权、使用权,软科学办公室有优先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2.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经费来源,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报。(科技处按:省部级自筹经费项目立项后,有2万元配套经费支持,申请书的【十三.经费预算表1】和【十四.项目自筹资金或有关部门配套资金情况说明】栏,科技处已经代为填写,申请人只需合理填写【十三.经费预算表2】栏即可)
      3.有资项目在研究期间须提交一份有针对性的、时效性强的《软科学成果快报》稿件;结项时应提交一份《软科学研究》报告稿件。
      4.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5. 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2017年3月31日。(按:目前省软科学项目的结题不需要发表论文,但是需要有研究报告和成果应用证明)
      6. 没有账号的老师请先填写《新用户模板》(附件4),然后以院部为单位报给文科办,由文科办导入系统。已有账号的老师,系统就不允许再创建新用户了。如果忘记密码,请致电文科办重置密码,新密码请妥善保管。
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受理单位: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联系电话:66777121,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科技大厦1113室,系统技术支持:(0531)88590007 曲老师
科技处联系人:崔伟,电话:86983266,邮箱:cuiwei@upc.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科技处文科办
                                   201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