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技处-关于开展2016年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字〔2013〕8号)、《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财教〔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青科计字〔2015〕52号)的规定,青岛市科学技术局拟于近期对2016年应结题的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青岛市科技计划中2016年度应结题验收的计划项目。
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安排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通过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2014年之后的项目)填报并提交结题材料(附件2)。
市科技局各相关职能处室组织专家针对项目承担单位上传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并对项目进行财务评估,并出具财务评估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及时提供验收材料,保证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准确,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青岛市规定凡本次验收不合格和无故不参加本次验收的应结题项目承担单位,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科技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