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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青岛市源头创新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1-09 访问次数:184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为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对公共领域的支撑作用,按照《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青岛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17年青岛市源头创新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原则

(一)优先支持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二)优先支持围绕青岛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的前瞻性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鼓励以应用为导向的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的前沿技术研究。

二、申报重点

(一)研究方向

面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汽车、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等领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主选择研究项目,独立开展前瞻性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除外)。

(二)数量和额度

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00项,支持额度每项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实际主持和从事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工作,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博士学位正式在岗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同一项目申报者限申报1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预算明显与实际研究工作内容不符,或预算金额超出项目资助额度过多,通过自筹无法完成研究的;

2.项目申报者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按期参加2016年度结题验收的项目除外);

3.项目申报者有未按期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4.项目申报者在往年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合同等不良记录的;

5.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四)本计划项目的实施时间一般为2年,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登录青岛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qingdao.gov.cn),点击“计划项目申报”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或登录青岛市科技大数据平台网站(www.sipc.cc),点击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2017年项目申报入口,查看《项目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进展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上传相关表单及其他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评审专家参考用)。

1.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和与青岛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必要件);

2.前期研究证明材料(立项文件相关页、结题验收报告相关页、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等相关页);

3.前期研究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的首页、文章收录引用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奖励证书等);

4.创新评价表(事业单位上传,必要件)或查新报告(企业上传,必要件);

5.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6.其他相关材料。

(三)项目受理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只需进行网上填报,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我校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7日

 

由于项目申报数量较多,请务必按时提交,以便科技处及时审核上报。因不按时提交造成项目不能按时审核上报的,责任由项目申报人自负。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电话:86981837

 

科技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