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现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请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人可根据研究内容确定与指南方向密切相关的项目名称。为提高项目竞争力,学校对同一指南方向仅推荐一个项目进行申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研究方向凝练工作。若有重复申报的,由相关院部及项目申报人协商申报。请各院部于2017年1月18日前将本单位审项目预申报书报科技处。学校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内创建项目后,项目申报人方可填报预申报书正式内容。(注:附件4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预申报书通用模板供大家参考,具体申报书格式应以1月9日系统开放后在线格式为准。)
时间节点:
2017年1月18日前将项目预申报书报科技处审查,必要时需组织专家筛选。逾期恕不受理。
2017年2月8日前在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预申报书电子版,学校审核无误后提交至推荐单位。
2017年2月10日前将预申报书及形式审查附件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交科技处1303房间。
联系电话:0532-86983265
联系邮箱:peihongyan@upc.edu.cn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附件2: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pdf
附件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科技处
2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