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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部处:
 
  为有效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切实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推动我省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教职员工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精神, 201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启动。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总结去年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精心组织,认真设计、论证与筛选。
 
二、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围绕不同的研究生学位类型、学科专业类别与方向、多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规格和标准,加强研究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所涉及的研究、探索与实践项目:研究生录取复试、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体系、课程体系、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培养模式、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模式;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与评价、研究生教育督导;导师遴选、培养、引进、退出、激励奖惩机制,导师制度与师生关系;工科类和涉海类以及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项目的申报,要重点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类。
 
三、申报与立项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的教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学校校级机关管理人员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四分之一。
2.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续研,但要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或鉴定等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第一人不得再行申报。
3.对近几年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尤其是已立项的项目研究进展与实施成效好的单位,省给予项目立项倾斜。
 
四、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根据《关于申报201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鲁学位办(2010)6 号)文件,我校可以申报10项“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在限额内,申请资助的项目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三分之二,山东省将部分投入资金建设。请各单位广泛发动科研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按照上述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申报。
2.请将填写好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本,于3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由于时间安排紧张,逾期请恕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32--8698139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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