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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毕玉成 发布时间:2021-09-16 访问次数:2855



为保证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二、接收专业

学院各硕士点均接收推免生,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专业跨度较大的理工科学生如要申请,须提供相应能力证明。

三、接收程序

(一)第一阶段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924日前登录学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填写报名志愿。

2、学院924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考生需在924日前联系确定导师

3924-27日由导师组组织第一批复试,具体安排由导师通知

4、拟录取的所有推免考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2点前填写报名志愿并尽快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第二阶段

对于没有参加第一批复试,928日之后直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推免生,学院将于928日以后随时组织复试。

四、复试及复试形式

1、本校学生采取现场面试,外校学生采用远程面试的形式。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通过面试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基础知识结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科研潜质等综合素质。

2、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同意“待录取”,学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把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五、优惠政策

奖助政策请参见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文件”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六、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32-86981339  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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